文件公告
关于做好全市共青团2013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团委:
为圆满完成好2013年团省委下达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经团市委研究决定,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请区县团委认真抓好落实,从5月份开始,每月3日前将上月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附表2)上报团市委;民生工程相关数据经团市委审定后再报区县民生办。
组织青年上岗见习数、非公企业新建团数、提供青年创业小额贴息贷款金额以团中央系统录入数为准,留守学生之家建设情况统计表于6月30日和11月20日前上报。
请各区县落实专人填报有关数据,经区县团委书记同意后盖电子印章上报。团市委统计后将有关情况通报各区县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2.眉山市共青团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3.眉山市共青团2013年农村留守学生之家建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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