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
共青团仁寿县委关于购买2020年度“童伴计划”公益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青年社会组织:
为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有序引导社会组织、公益团队服务群众需求,深入推进“童伴计划”项目提质扩面,共青团仁寿县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购买“童伴计划”公益服务项目。
一、购买内容
本次购买“童伴计划”公益服务项目包含15个点位,承接购买服务方在项目点位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建立项目村(社区)留守儿童基础信息档案;每2个月对村(社区)留守儿童进行一轮走访;每月与留守儿童父母单独沟通不少于1次;每月开展主题活动不少于1次;关爱阵地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低于8小时;每月报送活动信息不少于2篇。
每个社会组织可申报不超过8个点位。申报成功后具体负责点位由团县委据实分配,申报单位要服从安排。
二、购买资金
本次购买服务每个点位1.2万元,资金总额18万元。
三、承接主体
承接购买服务的主体应是在仁寿县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或者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成立的企业(以下统称社会组织)。
申请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2.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3.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4.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实施相关公益项目经验,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四、购买程序
(一)申报。社会组织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共青团仁寿县委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申报书》,向团县委提出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
(二)初审。团县委收到社会组织报送的申报书后,对项目可执行性、受益规模等作出评估,并对项目资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申报条件;
2.该项目的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真实;
3.该项目的内容是否属于购买内容的范围;
4.该项目的资金预算是否符合标准;
5.该项目是否与已立项项目重复。
对未过初审的将及时回复,并说明原因。社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请项目或及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同一组织两次初审未通过的不再受理。
(三)评审。通过初审的社会组织,由团县委组织项目评审会,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
(四)立项。团县委与相关社会组织签订《共青团仁寿县委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合同》,明确所购买服务的范围、标准、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后,项目正式立项。
(五)执行。社会组织按照项目申报书和合同严格履行义务,按合同进度按时完成项目服务任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团县委对项目实施全程跟踪、指导和督查,并按照合同和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拨付资金。
(六)评估。项目结束后,社会组织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总结评估申请书,在得到团县委同意项目总结评估后,填报《共青团仁寿县委公益项目总结评估报告书》,对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团县委将根据项目督导、资金使用、总结报告、信息报送、项目总体执行等情况给出结项评定,结项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根据评定等级拨付尾款或终止拨付。
(七)总结。项目完结后,团县委组织项目负责人、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及时进行总结和分享,提升能力。
五、购买须知
(一)本次项目执行时间为2020年5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18点;
(三)签订合同后,社会组织须参加团县委组织的关于项目财务、信息报送、项目开展情况研讨等方面的活动,在签订合同后无故不到会、不请假,不按照团县委相关要求执行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团县委可对其进行通报或者立即终止合同的处罚,社会组织或企业须按照项目进度退还相关比例的项目经费;
(四)社会组织须配合团县委做好日常督导工作,如遇项目执行内容要更变调整,社会组织或企业须提前一个星期书面向团县委说明并申请,得到团县委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改;
(五)项目资金分两次划拨,在立项后划拨资金总额的70%,项目评估后,根据情况划拨剩余的30%资金;
(六)电子文档联系邮箱:864694529 @qq.com。详情请关注眉山青年网(/)。联系人:刘冬,联系电话:02836267593,18990685987,联系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县政府二办公区4楼。
附件:共青团仁寿县委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申报书
共青团仁寿县委
2020年4月10日
为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有序引导社会组织、公益团队服务群众需求,深入推进“童伴计划”项目提质扩面,共青团仁寿县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购买“童伴计划”公益服务项目。
一、购买内容
本次购买“童伴计划”公益服务项目包含15个点位,承接购买服务方在项目点位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建立项目村(社区)留守儿童基础信息档案;每2个月对村(社区)留守儿童进行一轮走访;每月与留守儿童父母单独沟通不少于1次;每月开展主题活动不少于1次;关爱阵地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低于8小时;每月报送活动信息不少于2篇。
每个社会组织可申报不超过8个点位。申报成功后具体负责点位由团县委据实分配,申报单位要服从安排。
二、购买资金
本次购买服务每个点位1.2万元,资金总额18万元。
三、承接主体
承接购买服务的主体应是在仁寿县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或者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成立的企业(以下统称社会组织)。
申请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2.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3.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4.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实施相关公益项目经验,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四、购买程序
(一)申报。社会组织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共青团仁寿县委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申报书》,向团县委提出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
(二)初审。团县委收到社会组织报送的申报书后,对项目可执行性、受益规模等作出评估,并对项目资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申报条件;
2.该项目的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真实;
3.该项目的内容是否属于购买内容的范围;
4.该项目的资金预算是否符合标准;
5.该项目是否与已立项项目重复。
对未过初审的将及时回复,并说明原因。社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请项目或及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同一组织两次初审未通过的不再受理。
(三)评审。通过初审的社会组织,由团县委组织项目评审会,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
(四)立项。团县委与相关社会组织签订《共青团仁寿县委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合同》,明确所购买服务的范围、标准、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后,项目正式立项。
(五)执行。社会组织按照项目申报书和合同严格履行义务,按合同进度按时完成项目服务任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团县委对项目实施全程跟踪、指导和督查,并按照合同和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拨付资金。
(六)评估。项目结束后,社会组织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总结评估申请书,在得到团县委同意项目总结评估后,填报《共青团仁寿县委公益项目总结评估报告书》,对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团县委将根据项目督导、资金使用、总结报告、信息报送、项目总体执行等情况给出结项评定,结项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根据评定等级拨付尾款或终止拨付。
(七)总结。项目完结后,团县委组织项目负责人、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及时进行总结和分享,提升能力。
五、购买须知
(一)本次项目执行时间为2020年5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18点;
(三)签订合同后,社会组织须参加团县委组织的关于项目财务、信息报送、项目开展情况研讨等方面的活动,在签订合同后无故不到会、不请假,不按照团县委相关要求执行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团县委可对其进行通报或者立即终止合同的处罚,社会组织或企业须按照项目进度退还相关比例的项目经费;
(四)社会组织须配合团县委做好日常督导工作,如遇项目执行内容要更变调整,社会组织或企业须提前一个星期书面向团县委说明并申请,得到团县委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改;
(五)项目资金分两次划拨,在立项后划拨资金总额的70%,项目评估后,根据情况划拨剩余的30%资金;
(六)电子文档联系邮箱:864694529 @qq.com。详情请关注眉山青年网(/)。联系人:刘冬,联系电话:02836267593,18990685987,联系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县政府二办公区4楼。
附件:共青团仁寿县委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申报书
共青团仁寿县委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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