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
四川省优秀少先队员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四川省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星星火炬奖(学校)的通知》,现将我市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一、四川省优秀少先队员
毛奕萱、瞿佳颖、陈思异、黎露忆、潘佳琪、祝竹、秦语晨、陈欣雅、程荟洋、徐珩源、许长伍、余卓洋、王珈瑜,共13人。
二、四川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蒋妮娉、王春艳、李灵璐、郑小梅、何玲媚、邵映红、陈芳、周亚娟、倪萍、余世忠,共10人。
三、四川省优秀少先队集体
仁寿县龙正镇初级中学校少先队大队、仁寿县视高镇小学校少先队大队、仁寿县文林镇第三小学少先队大队、仁寿县禄加镇中心小学少先队五三中队、丹棱县唐河小学少先队大队、丹棱县城区小学校少先队大队、东坡区车辆厂小学雏鹰中队、东坡区三苏路小学少先队大队、东坡区苏祠初级中学少先队大队、洪雅县致远学校少先队大队、洪雅县实验小学六一中队、青神县南城小学四(3)中队、少先队青神县实验小学少先队大队、彭山区实验小学五(2)中队、彭山区实验小学少先队大队,共15支少先队。
四、四川省星星火炬奖(学校)
眉山市彭山区鹏利小学,共1个学校。
公示期为十天,如有异议,请于9月10日前向团市委反映,电话:028-38169932。
眉山市团市委
2018年9月1日
文章热词:眉山
上一篇:我为国务院大督查提建议
下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开通“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