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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

洪雅县制定下A发《关心下一代工作实施细则》 为全县关心下一代事业提供有力保障

时间:2017年10月13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眉山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眉山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眉委办发[2016]18号)文件后,洪雅县关工委组织县关工委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深入基层调研,听取基层关工委干部的意见,结合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实际,草拟了《洪雅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实施细则》,送县委常委、关工委主任万勤芳同志。万常委高度重视,当即提出要求。县关工委领导随即到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专门向有关县领导专题汇报。

95,洪雅县委召开十四届28常委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关工委主任万勤芳的专题汇报,审议了《洪雅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实施细则》。县委书记阳运良就《洪雅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作出了指示。随即县委办、县政府办以县委办发 [2017]52文件下发了《关于印发〈洪雅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洪雅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实施细则》,就全县关工委工作的总则、主要任务、工作原则、组织和制度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保障作出明确规定,使关工委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别是明确了县关工委领导体制、县乡村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组织建设等问题。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县级相关部门要将关工委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目标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定期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解决具体困难。明确规定了全县实行县、乡镇和村(社区)关工委工作经费三三制,即县关工委不低于30万元,乡镇不低于3万元,村(社区)不低于3千元。乡镇关工委工作经费由县关工委统一管理,根据工作情况拨付。《洪雅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必将使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必将推动关心下一代事业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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