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
四川省关工委领导到仁寿学校上法治课
2017年3月13日,四川省关工委副主任李尚志,在眉山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宗会,仁寿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彭森茂、办公室副主任石艳琨的陪同下,来到仁寿县白凤九年制学校,向全校300多名师生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李尚志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李尚志要求:全体学生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坚决不能有以下不良行为:1、旷课,逃学;2、未经家长同意,擅自外出夜不归宿;3、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4、打架斗殴、辱骂他人;5、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6、盗窃财物,故意毁坏财物;7、赌博或者变相赌博;8、观看、收听、阅读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书刊等;9、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10、吸烟、酗酒;11、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李尚志希望,全体老师要切实履行好教书育人的责任,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也要学法用法,用法律去保护学生的权益。
讲课结束后,李尚志一行还对他们结对帮扶的12名初中一年级学生发放了资助金。同时进行亲切交谈,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鼓励他们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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