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
关于开展“青春 低碳 爱心”2015年眉山市庆“五四”首届千人徒步公益行活动通知
各区县团委、市直属团组织、市直属志愿服务队:
经市委领导批准,团市委决定开展“青春 低碳 爱心” 2015年眉山市庆“五四”首届千人徒步公益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用激情点燃青春,用徒步践行低碳,用同行汇聚爱心。利用“五四”青年节重要契机,组织青年参与徒步公益活动,并将活动报名费和爱心企业捐赠资金用于贫困山区学校爱心活动室修建,在全市青少年中倡导参与一次徒步、践行一次低碳、奉献一次爱心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活动主题
“青春、低碳、爱心”庆“五四”千人徒步公益行。
三、活动时间
2015年5月4日上午,7:30-8:00报到,8:00开始,时间半天。
四、活动地点及路线
眉山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旅观光大道(眉州大道往丹棱方向穿过成乐高速后靠右行至西部药谷路口右转2公里左右)。徒步从观光大道起点出发,行至东坡区悦兴镇四维村蜗牛塑像处折返回到原出发点,全长约15公里。
五、参加人员
全市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户外徒步运动爱好者,共1000人左右。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45周岁;
2、报名者必须确保身体健康,因患有疾病参加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真实、准确地填写《2015年眉山市庆“五四”首届千人徒步公益行动报名确认表》,并亲笔签名。
(二)报名时间:4月17日-27日(1000个名额若提前报满,则报名提前结束)。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人:眉山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拱极街16号,华陆世纪景城东面沿街门面)。联系人:文鹏、张琪;电话:38237916。
(四)报名费用:50元/人,在报名时收取,全部用于修建贫困山区学校爱心活动室。
(五)报名方式:以集体报名为主。区县团委负责本地参加人员的报名工作,市直属团组织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参加人员的报名工作,无团组织的单位或社会组织也可以集体方式组织报名,各单位和组织将报名确认表和报名费收齐后统一到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报名。无明确单位和组织的参加人员可直接到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报名。活动部分物资另行通知时间领取。
七、比赛规则
(一)比赛发令枪响后,参赛选手排队有序出发,进入观光大道后可按自己速度行走,到达悦兴镇四维村蜗牛塑像处原路折返,终点设在原出发点。选手必须把号牌用别针别在后背,无号牌者,成绩不予认定。
(二)在途经的悦兴场镇十字路口、四维村蜗牛塑像和返回路上距离终点3公里左右的位置分别设置贴章、饮水、食品和医疗一体服务点。选手在途经三处时,必须由工作人员在右臂贴章,作为完成赛程证明。若贴章不全,不认定成绩。
(三)比赛必须由本人不借助任何外力完成,如因故不能完成比赛,可在通知组队负责人后自行退出比赛或乘坐巡行车返回。
(四)如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发生转移贴章、抄近路、乘坐交通工具等作弊行为或打架、斗殴、抢夺贴章等扰乱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五)组委会根据选手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分别评出男子、女子个人各前50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八、注意事项
(一)服从活动组织方、裁判及现场工作人员的组织和安排;因赛事道路岔路较多,徒步中请注意自身安全,注意岔路、沿路车辆情况。
(二)选手必须在指定线路上活动,在指定线路之外发生的任何意外,组织方不承担相关责任。沿途安排了三个贴章、饮水、食品和医疗一体服务点和三个厕所,在附件2地图中已标明。
(三)自行准备相关的徒步用品:磨合过的鞋子、厚袜子、毛巾,适量随身的运动饮用水,补充体能的食品等;
(四)注意收集徒步的知识和经验,报名后,请适当安排参加一些拉练活动。徒步中请随时评估自身体能的实际情况,不硬撑,不死拼。途中身体出现不适可退出比赛,立即前往现场各医疗点或医疗车寻求帮助;
(五)注重与其他参与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和交流,互相鼓励,互相关心和帮助;
(六)选手在活动中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踩踏草地,不得破坏公共财物。
(七)选手要服从贴章点志愿者的管理和安排,保管好自己的贴章。完成全部赛程的选手,凭三个完整贴章到终点处服务点领取参赛纪念证书。
附件:1、2015年眉山市庆“五四”首届千人徒步公益行动报名确认表
2、比赛区域地图
经市委领导批准,团市委决定开展“青春 低碳 爱心” 2015年眉山市庆“五四”首届千人徒步公益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用激情点燃青春,用徒步践行低碳,用同行汇聚爱心。利用“五四”青年节重要契机,组织青年参与徒步公益活动,并将活动报名费和爱心企业捐赠资金用于贫困山区学校爱心活动室修建,在全市青少年中倡导参与一次徒步、践行一次低碳、奉献一次爱心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活动主题
“青春、低碳、爱心”庆“五四”千人徒步公益行。
三、活动时间
2015年5月4日上午,7:30-8:00报到,8:00开始,时间半天。
四、活动地点及路线
眉山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旅观光大道(眉州大道往丹棱方向穿过成乐高速后靠右行至西部药谷路口右转2公里左右)。徒步从观光大道起点出发,行至东坡区悦兴镇四维村蜗牛塑像处折返回到原出发点,全长约15公里。
五、参加人员
全市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户外徒步运动爱好者,共1000人左右。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45周岁;
2、报名者必须确保身体健康,因患有疾病参加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真实、准确地填写《2015年眉山市庆“五四”首届千人徒步公益行动报名确认表》,并亲笔签名。
(二)报名时间:4月17日-27日(1000个名额若提前报满,则报名提前结束)。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人:眉山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拱极街16号,华陆世纪景城东面沿街门面)。联系人:文鹏、张琪;电话:38237916。
(四)报名费用:50元/人,在报名时收取,全部用于修建贫困山区学校爱心活动室。
(五)报名方式:以集体报名为主。区县团委负责本地参加人员的报名工作,市直属团组织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参加人员的报名工作,无团组织的单位或社会组织也可以集体方式组织报名,各单位和组织将报名确认表和报名费收齐后统一到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报名。无明确单位和组织的参加人员可直接到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报名。活动部分物资另行通知时间领取。
七、比赛规则
(一)比赛发令枪响后,参赛选手排队有序出发,进入观光大道后可按自己速度行走,到达悦兴镇四维村蜗牛塑像处原路折返,终点设在原出发点。选手必须把号牌用别针别在后背,无号牌者,成绩不予认定。
(二)在途经的悦兴场镇十字路口、四维村蜗牛塑像和返回路上距离终点3公里左右的位置分别设置贴章、饮水、食品和医疗一体服务点。选手在途经三处时,必须由工作人员在右臂贴章,作为完成赛程证明。若贴章不全,不认定成绩。
(三)比赛必须由本人不借助任何外力完成,如因故不能完成比赛,可在通知组队负责人后自行退出比赛或乘坐巡行车返回。
(四)如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发生转移贴章、抄近路、乘坐交通工具等作弊行为或打架、斗殴、抢夺贴章等扰乱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五)组委会根据选手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分别评出男子、女子个人各前50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八、注意事项
(一)服从活动组织方、裁判及现场工作人员的组织和安排;因赛事道路岔路较多,徒步中请注意自身安全,注意岔路、沿路车辆情况。
(二)选手必须在指定线路上活动,在指定线路之外发生的任何意外,组织方不承担相关责任。沿途安排了三个贴章、饮水、食品和医疗一体服务点和三个厕所,在附件2地图中已标明。
(三)自行准备相关的徒步用品:磨合过的鞋子、厚袜子、毛巾,适量随身的运动饮用水,补充体能的食品等;
(四)注意收集徒步的知识和经验,报名后,请适当安排参加一些拉练活动。徒步中请随时评估自身体能的实际情况,不硬撑,不死拼。途中身体出现不适可退出比赛,立即前往现场各医疗点或医疗车寻求帮助;
(五)注重与其他参与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和交流,互相鼓励,互相关心和帮助;
(六)选手在活动中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踩踏草地,不得破坏公共财物。
(七)选手要服从贴章点志愿者的管理和安排,保管好自己的贴章。完成全部赛程的选手,凭三个完整贴章到终点处服务点领取参赛纪念证书。
附件:1、2015年眉山市庆“五四”首届千人徒步公益行动报名确认表
2、比赛区域地图
共青团眉山市委
2015年4月14日
2015年4月14日
附件1:
附件2: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20.05 KB 下载次数: 次] |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1).doc |
比赛区域地图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