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眉山青年网 >> 文件公告 >> 浏览文章

文件公告

共青团眉山市委 关于开展“绿海明珠—绿色眉山 携手同行” 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年04月07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各区县团委、市直属团组织:
    为进一步组织动员全市青少年积极参与“绿海明珠”大会战,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培养青少年植绿护绿、环保低碳意识,按照《眉山市2015年“绿海明珠”大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绿海明珠—绿色眉山 携手同行”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4月—12月
    二、
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各级团组织要联合林业、城管和园林等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绿海明珠”建设情况,充分发动全市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绿海明珠”大会战,号召青少年从小做起、从自己做起,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机关、学校、企业、小区、家庭阳台、屋顶、庭院绿化,以实际行动为“绿海明珠”建设贡献力量。
    (二)突出重点,大力开展植绿护绿。一是在眉山中心城区开展植绿种花活动。东坡区团委要组织动员中心城区的临街住户在阳台、屋顶种植三角梅、天竺葵和杜鹃花等观赏花卉,打造街道、小区随处都能见绿赏花的美丽风景线。市直属团组织要率先行动,组织动员本单位本系统的青年积极做好单位和自家阳台、庭院、屋顶的绿化美化,在阳台、屋顶种植自己喜爱的花草,在怡乐自己的同时,增添城市的美景。二是开展“环保换一换”活动。各区县团委要组织城区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收集废旧报纸、塑料瓶换取花卉或蔬菜种子,开展环保主题征文比赛或演讲比赛,引导青少年和社会公众树立生态环保意识。三是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各级团组织要把“绿海明珠”大会战与“保护母亲河”行动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春季植树的有利时机,与林业、环保等部门合作,大力开展“共青林”、“青年林”、“绿色基地”和“保护母亲河”基地建设,组建环保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植绿护绿、低碳环保宣传培训,使广大青少年成为提升生活品质、引领绿色生活的宣传者和实践者。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绿海明珠—绿色眉山 携手同行”活动,是今年团组织服务党政中心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积极组织动员青少年踊跃参与。    
    (二)加强引导,注重实效。各级团组织要以活动为契机,在青少年中大力推广低碳、环保理念,广泛收集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志愿者、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建设项目,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低碳、环保意识,践行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请各级团组织及时将活动信息照片、视频等资料报送团市委工农青年部。
    联系人:李珂,电话:38169932。
 
    附件:家庭绿化栽(摆)植物范围、原则及规格标准
 
 
                                                  共青团眉山市委
                                         2015年4月7日
 
 
    附件
 
家庭绿化栽(摆)植物范围、原则及规格标准
 
    一、栽植范围
    主要街道临街面住户的阳台、窗台、露台、庭院、屋顶。
    二、栽植原则 
    (一)院坝围墙:栽植紫花三角梅。
    (二)阳台:直式阳台(窗台)摆放杜鹃花或红花天竺葵,可加挂吊兰等绿色植物;露天阳台(室外):栽或摆红花三角梅或红花天竺葵。
    (三)屋顶(庭院):栽或摆红花三角梅。
    三、栽或摆放植物的规格标准
    (一)盆栽杜鹃花或红花天竺葵:杯径15cm(花盆直径不小于15cm);每米摆放3~4盆。
    (二)栽或摆红花三角梅:杯径20~30cm;树状;高度≧80cm;每米栽或摆放3株(盆)。
文章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