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
共青团眉山市委 眉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关于开展2014年度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团委、市属团组织、市直属青年志愿服务队、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
为进一步发挥青年志愿服务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倡树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共青团眉山市委、眉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眉山市2014年度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2014年度眉山市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2014年度眉山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名额不限,自由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本次评选范围为2014年1月—2014年12月涌现出来的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集体。
(二)“眉山市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原则上为眉山籍或在眉山学习、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外地(籍)注册青年志愿者。
2、以“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为宗旨,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利用业余时间,以自己的智慧、能力和技能,参与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度高。
3、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间每年应在48小时以上。
(三)“眉山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评选条件:
1、成立一年以上或为在关爱留守儿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抢险救灾、社区志愿服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扶贫助残、支教助学等公益领域作出突出成绩的志愿者组织以及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组织,如: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中心(服务总站)、志愿服务站(联络站)、志愿服务队(小组)等。
2、志愿者注册、培训经常,工作机制健全,志愿服务组织管理、运行良好,服务活动主题鲜明、扎实有效,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
3、能够在较长时期内持续开展,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志愿服务项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共青团眉山市委、眉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办。设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志工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审核、评议和公示,并择时召开大会予以表彰奖励。
四、活动时间
4月上旬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团委和志愿者组织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参与评选表彰活动,并广泛宣传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集体的先进事迹。先进个人按名额分配推荐,先进集体由各单位推荐后经组委会评审择优确定。推荐时要坚持民主、不搞均摊、严格条件、宁缺勿滥,体现普遍性、代表性、典型性。
(二)推报单位要确保参评对象的事迹材料真实准确、生动翔实,严格按要求填写推荐表、统计表,提供电子版。各单位或志愿者个人有特别优秀者可直接向团市委推荐。已上报参加省级及以上评选的志愿者个人及组织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三)候选个人须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1张,彩色志愿服务照2张;候选集体须提供该集体成员合照或集体活动照片2张。均只提供电子版。
(四)青年社会组织由市群团中心统一推荐,推荐组织不与名额分配表上已有的志愿服务组织重合。
(五)所有申报材料请于4月9日前上报团市委志工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彭蜀明 联系电话:38168110
附件:1、《眉山市2015年度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2、眉山市2015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3、眉山市2015年度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推荐登
记表
为进一步发挥青年志愿服务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倡树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共青团眉山市委、眉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眉山市2014年度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2014年度眉山市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2014年度眉山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名额不限,自由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本次评选范围为2014年1月—2014年12月涌现出来的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集体。
(二)“眉山市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原则上为眉山籍或在眉山学习、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外地(籍)注册青年志愿者。
2、以“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为宗旨,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利用业余时间,以自己的智慧、能力和技能,参与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度高。
3、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间每年应在48小时以上。
(三)“眉山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评选条件:
1、成立一年以上或为在关爱留守儿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抢险救灾、社区志愿服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扶贫助残、支教助学等公益领域作出突出成绩的志愿者组织以及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组织,如: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中心(服务总站)、志愿服务站(联络站)、志愿服务队(小组)等。
2、志愿者注册、培训经常,工作机制健全,志愿服务组织管理、运行良好,服务活动主题鲜明、扎实有效,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
3、能够在较长时期内持续开展,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志愿服务项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共青团眉山市委、眉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办。设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志工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审核、评议和公示,并择时召开大会予以表彰奖励。
四、活动时间
4月上旬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团委和志愿者组织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参与评选表彰活动,并广泛宣传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集体的先进事迹。先进个人按名额分配推荐,先进集体由各单位推荐后经组委会评审择优确定。推荐时要坚持民主、不搞均摊、严格条件、宁缺勿滥,体现普遍性、代表性、典型性。
(二)推报单位要确保参评对象的事迹材料真实准确、生动翔实,严格按要求填写推荐表、统计表,提供电子版。各单位或志愿者个人有特别优秀者可直接向团市委推荐。已上报参加省级及以上评选的志愿者个人及组织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三)候选个人须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1张,彩色志愿服务照2张;候选集体须提供该集体成员合照或集体活动照片2张。均只提供电子版。
(四)青年社会组织由市群团中心统一推荐,推荐组织不与名额分配表上已有的志愿服务组织重合。
(五)所有申报材料请于4月9日前上报团市委志工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彭蜀明 联系电话:38168110
附件:1、《眉山市2015年度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2、眉山市2015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3、眉山市2015年度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推荐登
记表
共青团眉山市委 眉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5年4月1日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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