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
共青团眉山市委 2015年共青团工作考评办法
共青团眉山市委
2015年共青团工作考评办法
2015年共青团工作考评办法
为适应新常态下共青团工作发展,科学、客观地评价2015年各地各单位团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调动和发挥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服务大局、服务青年中创造新业绩。按照团市委《2015年工作要点》和《关于做好全市共青团201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区县团委、市直属团组织。
二、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考评机构。由团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考评领导小组。
(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考评方案的制定,领导考评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考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团市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考评方式
对区县团委、市直属团组织进行分类考核,对区县信息宣传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具体细则见附件)。
四、奖项设置
(一)区县:设综合考评、重点工作和信息宣传三个奖项,其中综合考评和信息宣传分别评选特等奖2个,一等奖4个,重点工作分为思想引导、区域合作、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青年志愿者工作、重点青少年关爱和团组织能力提升六项,分别评选特等奖2个,一等奖2个。
(二)市直属团组织:设综合考评一个奖项,评选特等奖3个,一等奖7个。
五、奖惩机制
(一)考核奖励:获综合考评奖的区县,按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的标准奖励工作经费,并按排名先后在评先评优、培训学习等方面优先安排;获综合考评奖的市直属团组织,按排名先后在评先评优、培训学习等方面优先安排。
(二)一票否决:当年未按时足额上缴团费的单位;受到团市委以上团组织通报批评的单位。
(三)未完成信息宣传工作基本目标任务的团组织不能评为综合工作特等奖。
六、考评结果的运用
考评结果纳入对区县党建目标和支持群团组织工作考核体系,团市委将根据各区县排名情况在上述考核中酌情加减分。
本办法自2015年1月起实施,由团市委负责解释。
附件:1. 眉山市区县共青团工作考评细则;
2. 眉山市直属团组织工作考评细则。
共青团眉山市委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3月31日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19.50 KB 下载次数: 次] |
点击下载文件:眉山市区县共青团工作考评细则 .doc |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17.50 KB 下载次数: 次] |
点击下载文件:眉山市直属团组织工作考评细则.doc |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