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陈志忠—眉山青少年成才基金”2013年受助贫困青少年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现将陈志忠—眉山青少年成才基金继续救助的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继续救助条件:
1.2013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平均成绩达到班级前三分之一名。
2.家庭经济条件仍然贫困。贫困标准: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人均纯收入水平(父母一方失去劳动能力、孤儿、低保户、残疾家庭优先)。
3.本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4.填写2013年受助贫困青少年资格审核表(见附件)。
二、要求:
1.乡镇(街道)团委要走访村(社区)、学校,尽量与救助学生一一见面(若不在,要与其监护人见面),全面了解贫困学生家庭、学习状况,指导学生按程序填报。对于原救助学生转学、辍学的,调整救助对象需报团市委批准,不得擅自转移。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取缔。对申报工作弄虚作假的,团市委将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的组织处分并追缴所发资金。
2.区县团委要指导督查乡镇做好审核工作,汇总审核情况,按要求填写“陈志忠—眉山青少年成才基金”2013年受助贫困青少年资格审核表和“陈志忠—眉山青少年成才基金”2013年受助贫困大学新生审核表(见附1、附2)。
3.陈志忠—眉山青少年成才基金会将对已救助学生的资格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救助名单并集中发放救助金。
4.填写要求。审核表:已救助的高三学生升入大学(二本以上)均可继续推荐为救助对象,填写附表2。其余填写附表1,入学年级以今年9月入学年级为准,升学学校、班级未定者,可填写上学年学校、班级,括号注明“升学”。汇总表(附3,统一用excel表报送):务必在备注栏内注明“小升初”、“初升高”、“大学新生”、“大学毕业”等相关信息。
对已救助的高三学生升入大学(二本以上)情况,各区县团委在高考分数线划定后填入汇总表电子文档(excel表)6月28日前上报。另外,所有受助学生(含高三升大学)审核表原件(一式一份)、汇总表(excel表)电子文档于7月25日前上报。报送地点:眉山青少年成才基金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眉山市市政中心西主楼3—0,联系人:程辉;联系电话:38169932;电子邮箱:457672555@qq.com 。
附件:1.“陈志忠—眉山青少年成才基金”2013年救助贫困青
少年资格审核表
2.“陈志忠—眉山青少年成才基金”2013年受助贫困大学新生审核表
3.“陈志忠—眉山青少年成才基金”受助青少年汇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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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眉山市委 陈志忠—眉山青少年成才基金会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