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
关于集中开展“为民服务争先锋 志愿服务我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团委、市属团组织、市直属志愿服务队:
今年是雷锋同志逝世50周年,3月5日也是第13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志愿者是当代的活雷锋,志愿精神是当代雷锋精神的具体化。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和志愿精神,结合市委主动作为创一流和团省委“两深入、四同、一带头”活动要求,经团市委研究,决定集中开展“为民服务争先锋志愿服务我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2月,3月5日集中行动日。
二、活动主题
为民服务争先锋 志愿服务我行动
三、主要内容
(一)志愿者日庆祝活动。通过会议、论坛、培训、展板、宣传画册等方式,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动员群众参与。
(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展“美在家庭、美在社区”志愿活动,以卫生清扫、卫生劝导、交通劝导为重点,深入参与“七进”和治“五乱”活动。
(三)关爱困难群众。面向特殊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农民工子女、老人等重点群体,开展扶贫济困、生活料理、医疗保健、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
(四)服务社会公共事务,为群众提供应急救援、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科普教育和便民利民志愿服务。
(五)帮助农村群众生产。深入农村、深入联系户,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为联系群众办一件实事、解一项疑难问题、落实一个具体帮扶项目,把惠民政策、实用技术、服务项目、帮扶资金、维权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
四、活动方式
(一)3月5日为集中行动日。市、区县机关团干部走出机关,走进社区、农村,当一名志愿者,从事8小时志愿服务。团市委10名干部深入十个社区举行应急救援、自护教育、家电维修、亲子互动等志愿服务。区县、市属团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连动。
(二)每月一次志愿服务。全市团干部要定点联系一支服务队,认领一个岗位,发放志愿服务卡,每月确保不少于8小时服务时间。全市团组织要发动青年参与志愿服务,建设一批有生命力的志愿服务队,群众满意的志愿服务项目,做到定时定点定人,务求实效。
请各级各地团组织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立足长远,务求实效。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团市委志工部。
共青团眉山市委
2012年2月23日
附:
眉山市直属机关团组织名单
市人民法院团支部
市人民检察院团支部
市发展改革委团支部
市公安局团委
市财政局团支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
市国土资源局团支部
市环境保护局团支部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团支部
市城乡规划局团委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团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团支部
市卫生局团支部
市城管执法局团委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团支部
市国家税务局团支部
经开区(岷东新区)管委会团委
铝硅产业园区管委会团支部
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直属分局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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