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眉委办[2010]90号)。《意见》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关工委工作紧迫感,以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把关心下一代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更大成效。《意见》指出,各级关工委要以“争当四好少年、共建美好家园”、“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眉山同发展”为主题,用理想信念、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引领青少年;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采取模拟法庭、以案说法等形式引导青少年树立法制观念;要建好青少年多功能教育基地、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基地;要动员社会力量,分类组建专业“五老”和青年志愿者队伍,重点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贫困家庭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弱势青少年群体的学业、身体和心理状况;要健全组织,增强基层组织活力,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延伸基层,努力构建机关、学校、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的关心下一代工作网络。
《意见》明确,关工委主任由同级党委分管领导兼任,设执行主任1名,主持日常工作,设常务副主任2名以上,副主任若干名。市、区县关工委要建立常务副主任驻会制度。区县关工委办公室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办公室主任,乡镇(街道)关工委组织由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村组(社区)要有工作人员处理关工委日常事务。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要听取两次工作汇报,要将关工委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定期表彰奖励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区县关工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