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关工委主任由同级党委分管领导兼任,设执行主任1名,主持日常工作,设常务副主任2名以上,副主任若干名。市、区县关工委要建立常务副主任驻会制度。区县关工委办公室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办公室主任,乡镇(街道)关工委组织由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村组(社区)要有工作人员处理关工委日常事务。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要听取两次工作汇报,要将关工委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定期表彰奖励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区县关工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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